会议时间:2025年10月18日下午15:00-16:00
参会人员:
理事会:刘朝霞、刘明达、罗波、张立、王大林、朱啸宇(委托王大林)、楼仙英(委托李飒)、张文斐、曾月、吕曦、李飒
列席人员:关翊、叶建宇、凌松挺、姚洪涛
以及工作人员
主持人:刘明达执行理事长
叶建宇监事宣布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《深圳市阿乐善公益基金会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会议有效。
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如下事项:
一、本次会议听取了刘明达执行理事长关于《章程》修改的事项,并进行了讨论和表决。
为了基金会治理结构的发展需要,建议删掉《章程》第12条第4款:“年龄超过70周岁的,不得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”。
经会议表决通过,同意《章程》的修改,删掉第12条第4款,其它内容不变或按民政局要求的章程文本执行。
二、理事会听取了李飒秘书长关于投资计划调整的提案,并进行了讨论和表决。
李飒秘书长提出,由于投资委员会换届(以下简称“投委会”),尚未成立新的投委会,按机构的投资管理办法,理事会为投资最高决策机构,本次关于投资计划调整需要请理事会讨论和表决;
接下来,由投资部总监段然进行投资计划调整的工作汇报,因2025年权益市场环境改善,建议调高权益投资比例至20%,便于适当加大投资于含权益的复合策略类或固收+类产品比例,但其投资建议仍将秉持谨慎性原则;
经与会代表们讨论,建议先成立新一届投委会;按机构的投资管理办法,投委会在理事会授权下,与秘书处共同执行机构投资战略和投资计划等工作;包含上述调整的建议,也将由成立后的投委会进行效益以及风险评估再决策。
经会议表决通过,同意成立新一届投委会,具体名单将在下一次理事会上进行讨论并表决。